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安优化营商环境能力水平,市公安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景德镇市公安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二十条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重点任务及责任单位。
二、主要内容
《二十条》分三大块:
第一块为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措施(1—7)。
对涉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利用网络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企业商品声誉、商业信誉,捏造事实诽谤企业家等违法犯罪行为、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企业财产权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行为等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犯罪“零容忍”。
第二块主要为畅通涉企案件办理渠道(8—10)。
畅通公、检、法机关涉企案件立案化解渠道,严格落实与检、法机关各项刑事案件衔接工作机制,规范涉企案件受立案流程,建立与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联系机制,加强对涉企业及企业家刑事立案及侦查活动的监督。
第三块主要为坚持审慎执法(11—15)。
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准确认定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依法准确适用刑事强制措施,范适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严格适用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准确区分经营活动中的正当融资行为与非法集资犯罪,依法打击犯罪。
第四板块主要为深化护企行动(16—20)。
通过加强公安业务能力,提升窗口建设品质,压实部门责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大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努力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坚持依法全面平等保护我市所有企业。
三、预期效果
此文件的发布执行,将进一步优化社会治安环境,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为瓷都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