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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警情 压事故 强打击】不戴头盔、闯红灯,侥幸骑行受处罚

来源:景德镇交警 发布时间:2026-10-26 09:44 访问量:

以为躲开路面交警,交通违法就能蒙混过关?现如今遍布大街小巷的监控 “天眼” 早已织密交通管控网!近期,交管部门运用视频巡查、溯源倒查的非现场执法手段,接连查处电动车闯红灯、骑乘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不少驾驶人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最终还是被精准锁定,接受批评教育与处理。

精准溯源严管控 规范骑乘保平安

10月24日,昌江大队执勤警力在紫晶路赣铁凤凰城路段开展路面巡查勤务时,发现一辆电动二轮摩托车骑乘三人均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交通安全隐患突出。针对车辆当场驶离的情况,执勤民警迅速启动视频溯源机制,通过调取沿线监控轨迹、精准比对研判,成功锁定违法驾驶人并传唤至大队接受处理。

处置过程中,民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现场核实违法事实,细致宣讲骑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严重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驾驶人深刻认识交通陋习的风险隐患。同时依法对其不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并督促当事人签订文明骑行承诺书,切实强化守法意识、责任意识,杜绝同类违法问题再次发生。

闯红灯"躲得过现场、躲不过天眼"

10月24日,珠山大队执勤民警、辅警在昌南大道与和谐大道路口执勤时,一辆未佩戴头盔的驾驶员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因躲避交警强行闯红灯通行,险些与直行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鉴于此闯红灯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珠山大队民警随即调取该路口及周边关联摄像头的连续录像,顺着通行轨迹倒查比对,固定了当事人闯红灯的完整视频证据,并通过人像/车辆特征排查,于当日联系到当事人罗某某。

10月24日16时,当事人罗某某被通知至石狮埠中队接受处理。罗某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因当时回家心切,害怕交警因未佩戴头盔的行为进行处罚,故闯红灯躲避处罚。对于险些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深感后怕。民警结合近期辖区因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例,向其讲清闯红灯在视线盲区、车辆制动距离等方面的风险后果,说明"红灯停、绿灯行"不是可选选项,而是法律对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基本要求。经过耐心教育,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表示今后一定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绝不再抱有侥幸心理,并写下书面检讨。

在此交管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闯红灯看似抢短短几十秒,却可能付出无法挽回的事故代价;安全头盔更是骑乘电动车出行的 “生命屏障”。无论机动车、非机动车驾乘人员还是行人,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按信号灯指示通行,骑乘电动车务必全员、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坚决杜绝闯灯逆行、超员载人等危险行为。切勿心存侥幸,监控探头全天候在岗,不要以为躲得过现场,就躲不过 “天眼”。


一审:邓仁希

二审:左海姣

三审:曾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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