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筑牢昌江河水上交通安全防线,严厉整治非法驾驶机动船舶乱象,有效防范化解涉水安全风险,浮梁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在城关派出所与情报指挥中心大力支持下,依托“无人机巡查+地面处置”空地联动模式,精准查获一起自《江西省水域治安管理条例》施行以来,景德镇市首例无证驾驶机动摩托艇行政案件。
8月31日17时许,县公安局使用无人机开展昌江水域常态化巡查时,发现在景北大桥下水域有人驾驶摩托艇在河道内快速行驶,航行状态不规范,存在极大水上交通安全隐患。
发现警情后,情指中心第一时间固定现场证据、锁定违法点位,同步将核查线索推送至水上派出所,指令现场核查处置。执勤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布控拦截,成功将当事人当场查获。经核查询问,两名驾驶人均未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机动船舶操作适任证书,擅自驾驶大功率摩托艇在昌江河水域行驶,已构成无证驾驶机动船舶违法行为。目前,二人已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下一步,浮梁县公安局将持续深化“无人机+地面警力”空地一体化巡查机制,加大昌江河流域重点河段、重点时段巡查力度,强化防溺水宣传巡查,常态化打击涉水违法行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警方在此郑重提醒: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是严重威胁水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无证驾驶者缺乏应有的驾驶技能以及应急处置能力,极易引发船舶碰撞、自沉等水上交通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
一审:邓仁希
二审:左海姣
三审:曾浩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0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