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3年)

来源:景德镇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1-30 10:29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景德镇市公安局联系(地址:瓷都大道966号,邮编:333000,电话:0798-8567207,传真:0798-8567217,邮编333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景德镇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强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政策集中规范公开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主体责任,确保按时按质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市公安局在门户网站、瓷都公安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921条,其中门户网站446条,瓷都公安微博119条,瓷都公安微信125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2件,全部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没有因败诉或被撤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督促发布部门做好信息审核和维护管理,及时更新和撤除失效信息,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由政务信息科牵头开展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严格落实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和审核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一是通过景德镇市公安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二是通过“瓷都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对群众关注度高、有社会热点的信息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一是落实信息报送机制,在保证信息数量的前提下,着重抓好报送质量,对网站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网站安全防护等进行日常巡检,及时纠正错漏。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内容、时间节点和过错责任追究,对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三是落实网站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快速有效处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9

0

40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3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市本级)

61.5929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0

1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市政府办政务公开科的指导下,市公安局紧紧围绕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公安政务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差距与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信息未能充分掌握;二是政策解读不及时,形式有待进一步优化,回应关切工作有待加强。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提升业务水平。同时将利用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新媒体等渠道做好政策信息发布,从群众的信息需求点和兴趣点出发制作形式多样、简明清晰的政策解读,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及时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工作要点情况

对照《景德镇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进行量化分解,定期召开政务公开成员单位专题会议,及时调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补齐短板、深入推进,促使各单位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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