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1年)

来源:景德镇市公安局 作者:曾浩 发布时间:2022-01-11 15:44 访问量:

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1年)

一、总体情况

 2021,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打造“阳光政府”为目标,深入践行为民服务工作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加强网站管理,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方面。我局全年依托“景德镇市公安局”(https://ga.jdz.gov.cn)以及“瓷都公安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1条,其中局网站发布1045,微博104条和微信公众号85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和答复机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局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或书面形式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2021,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均已按期依规依程序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统筹推动政务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网站建设等工作。严把信息发布关口,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通过官方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系统梳理我局规范性文件,在门户网站建设政策法规专栏,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及时动态更新,并提供在线便捷查阅、检索等服务。

 (四)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健全管理机制。建立了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机制,凡是重要信息、重要咨询内容应公开而未公开、应回复而未及时回复或处置错误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责任科室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或违反国家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我局没有工作人员受到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二是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完善每日监测、季度抽查、年底检查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指导培训,注重常规化培训,邀请专家辅以专题化培训,因时因地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市公安局在门户网站、瓷都公安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01条,包含法规文件、工作动态、时政关注、公共服务等诸多领域。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上,一是通过市公安局网站这一重要平台,建立本地网上办事大厅,涵盖治安、户政、出入境等多警种,对一些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办事事项、工作时限、办理条件、申请表格及办理流程等均进行了公布。重点对治安、交通等行政管理工作的制度、程序、规则,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全部向社会公开,有效地方便了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结合重点公安工作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并在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和各类专项行动会议上,积极邀请媒体记者参会。三是通过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市公安局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防火、防盗、防事故、防诈骗等一系列安全防范常识。四是继续发挥好新媒体的作用。通过瓷都公安微博、微信平台,使广大群众能在第一时间动态了解公安工作,使广大群众每天都能接触最新的公安资讯。五是交警负责人主动走进交通音乐台直播间与市民互动交流,宣传交通安全以及各类法律知识。六是在户政窗口、交警窗口和出入境办事大厅窗口以及各基层单位都在醒目位置设立了警务公开栏。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9

0

28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3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项目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水平仍然有待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仍然存在,工作队伍能力建设还需加强,工作中创新亮点不多等等。对此,我们将把常态化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健全,并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上下功夫,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景德镇市公安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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