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俊、郭金焰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学校周边交通设施设置不合理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现就你们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在两校周边马路附近增设“前方有学校,车辆请慢行”的标识的建议,能够有效保障两校学生的出行安全,我局交管部门高度重视。
目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通过实地调研,在迎宾大道体育馆路口向西大概150米处增设一块“前方学校,减速慢行”标识牌,提醒广大驾驶员注意减速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我们将持续关注学校周边交通情况,不断提高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水平,为学生的出入安全护航。
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
景德镇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