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景德镇市公安局行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景公明〔2022〕7号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保障我市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从执法实践领域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最大限度地利民惠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行政执法“首违不罚”的规定,景德镇市公安局制定了《景德镇市公安局行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批),现在对外公开。
景德镇市公安局
2022年5月17 日
关于公布《景德镇市公安局行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景公明〔2022〕7号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保障我市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从执法实践领域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最大限度地利民惠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行政执法“首违不罚”的规定,景德镇市公安局制定了《景德镇市公安局行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批),现在对外公开。
景德镇市公安局
2022年5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