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有效期: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14544631/2024-21015

关于公布《景德镇市公安局行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景德镇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5-20 13:25 访问量:

关于公布《景德镇市公安局行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景公明〔2022〕7号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保障我市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从执法实践领域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最大限度地利民惠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行政执法“首违不罚”的规定,景德镇市公安局制定了《景德镇市公安局行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批),现在对外公开。

景德镇市公安局

2022年5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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