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对我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项目进行梳理,编制《景德镇市公安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听取公众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局年度工作任务的变更等调整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市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附件:景德镇市公安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景德镇市公安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组织承办部门 |
1 |
户政处 | |
2 |
各类业务窗口错时延时服务的通告 |
市公安局 |
3 |
刑侦支队 | |
4 |
相关路段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
交警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