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公安部近期系列会议要求,按照9月6日省政府“科技治超”会议部署和秦义副省长的指示要求,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底,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全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多方的势头,努力实现全年“减量控大”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减量控大”目标,全力落实“除隐患、严秩序、广宣传”三项重点任务,全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是农村地区事故预防工作,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坚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强化警种联勤、部门联动、区域联合,实现“一个不发生,二个下降”的工作目标(即: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全省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确保中秋、国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全省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三、组织领导
市公安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工作开展。
组 长:蔡启彬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维明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
叶传红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长
成 员:余 忠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委员
刘新民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由余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交警支队和治安支队抽调专人,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人员调度、工作推进和监督指导等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剿源头风险隐患
1.开展农村地区人、车、企基础信息大摸底。要充分发挥农村交警中队、派出所、“两站两员”驻村辅警等“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作用,迅速组织力量全面开展农村地区人、车、企基础信息摸底排查,准确填写《农村群众就地打工出行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摸底工作情况统计表》和《农村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重点企业详表》(见附件),分门别类建立详细工作台账。农村交警中队要将辖区驾驶人和车辆基础信息分发到农村派出所、“两站两员”,并根据农村派出所和“两站两员”排查情况,建立详细工作台账。农村派出所要协助摸排辖区厂区工地、农场果园茶园、养殖场、种植大户等劳务用工单位、企业、农户,摸清重点企业负责人、用工来源、用工人员出行方式、自有或定点租用的车辆使用情况。农村“两站两员”要协助排查辖区轻型货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掌握就地集中务工人员采取的交通方式。
2.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农村交警中队要定期排查辖区内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是事故多发的平交路口、路侧临水临崖临谷等险要路段。农村派出所要结合日常巡逻,协助排查辖区临水临崖临谷路段护栏缺失损毁,路基损坏等道路安全隐患,以及婚丧嫁娶、摆摊经营、马路市场等活动占用道路的问题,并将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农村交警中队。农村交警中队要根据排查情况,及时录入江西交警APP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跟踪管理模块。
3.推动整改当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隐患。要在全面排查梳理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风险的基础上,依托“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将农村地区风险隐患和需要整改的突出问题,向属地党委政府进行一次专题报告,向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进行一次专题通报,督促加快整改当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隐患。特别要按时完成险要路段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事故多发平交路口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五必上”任务。
(二)开展以农村道路为重点的交通违法大整治
4.切实加强路面管控。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交所融合协作”机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交警中队与派出所警务协作机制,要统筹整合派出所和交警中队警力,突出夜间、凌晨时段,加大农村地区“事故多发、违法突出、车流集中”等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做到“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重点路口见警力”,进一步提升路面见警率、执法率。辖区内重点防控的农村路段:一大队的新安路和银坑坞路,二大队的092县道和丽阳大道,三大队的罗家坞路和何家桥路,昌南大队的玉字亭路,乐平大队的临港镇汪家村转弯口和接渡邹家至袁家亭路段,浮梁大队的桥溪至鹅湖街红绿灯路段和北安至荞麦岭路段。各大队要以点带面,扎实推进农村道路管控。同时结合夏季天气特点,抓准清晨6:00—8:00,晚上18:00—20:00这两个早出晚归的关键时间点,加强对急弯,陡坡,桥梁等重要路段的巡查力度。
5.严查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要严查货车超限超载,深入贯彻省政府“科技治超”暨道路交通安全现场推进会精神,深化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突出货运装载源头,把住“出厂(场)关”,落实联合惩治措施。要成立执法小分队,在穿村过镇、务农务工出行集中的国省道、县乡道增设执勤站点,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动态巡查和流动执法,严管严查严处客货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酒驾、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营造整治声势,按照省公安厅要求,每月5日、15日、25日,开展全省农村公路“双违”治理集中统一行动,严查小型货车、拖拉机、三轮车违法载人,严查7座以上小客车特别是面包车超员载客。9月18日至22日、9月30日至10月8日,开展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全省统一行动,严查严管酒驾醉驾、客车超员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涉嫌非法营运的一律移交交通运输部门。
6.组织开展“集中大劝导”活动。要结合本地农民出行特点,组织民警、辅警、路长、劝导员上门督促用工单位、种植大户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接送人员车辆及驾驶人、务工务农群体的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从现在起至国庆假期结束,农村交警中队要指导督促“两站两员”开展大劝导活动,加强早、晚以及赶集赶圩、婚丧嫁娶等时段的劝导检查,坚决防范“两违”车辆和酒驾醉驾的驾驶人出村上路。
(三)开展道路交通管理服务大延伸。
7.强化派出所窗口民警培训工作。乐平市、浮梁县车管所要协助农村派出所、乡镇交警中队做好3类18项简单高频交管业务的办理。切实推广应用交管自助服务设备,在派出所、乡镇交警中队等场所配置具备身份认证、照相、体检、缴费等功能自助服务终端,方便办理驾驶证换证、审验等业务。具备条件的,可以试点运用自助考试设备开展“满分考试”“军换考试”“外换考试”“注销可恢复考试”“实习期满考试”等5类考试业务“即约即考”,满足农村群众考试需求。
(四)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8.开展农村“双违”警示提示。聚焦广大农村地区进入农作物采收旺季,农村集中用工的出行需求旺盛,集中开展严禁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安全提示。要持续型开展典型案例曝光,针对今年以来农村地区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和近期“双违”典型案例制作成图文、视频资料,结合“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深入农村田园、劳务市场、集中用工企业开展专题宣讲活动,加大警示曝光力度,提示农村群众、务工群体拒绝驾乘“双违”车辆出行。要鼓励运输企业、群众举报“双违”、非法营运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双违”车辆、“黑客运”的良好氛围。
9.开展“一盔一带”安全督促提示。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将宣传触角延伸至学校、企业、街道、建筑工地、劳务市场等重点领域,大力开展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戴头盔、守信号、不逆行、不抢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快推进安全带使用提示贴粘贴工作,确保9月底前在所有在用大中型班线客车、旅游包车车厢内前部、座椅靠背等醒目位置粘贴。要每月曝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引导乘客全员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要用好安全带保护生命、加重事故后果的正反两方面案例,深入企业开展警示提示,督促企业及从业人员落实发车、出站、上高速、出服务区前提醒告知、检查义务,做到乘客未全员使用安全带的禁止发车、禁止出站。
五、有关要求
(一)迅速部署推进。开展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多发势头、稳定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实现全年“减量控大”目标的具体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务求取得预期效果。
(二)深化“交所融合协作”。百日攻坚行动期间,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厅“万警千车下基层”活动,从机关抽调警力和车辆支援农村派出所,深化农村“交所融合协作”,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有效预防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三)督促责任落实。市公安交管、治安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实行清单式销号制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扎实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加大对行业监管、企业主体源头预防责任追求力度,倒逼相关主体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市公安局督查支队、交警支队、治安支队将适时组织检查组深入农村辖区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的地区、部门将进行约谈。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对“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实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排名、一月一讲评”制度,及时晾晒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