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府字(2021)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余士良同志任景德镇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维明同志任景德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
免去张华勐同志景德镇市公安局城市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于辉耀同志景德镇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8月25日印发
景府字(2021)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余士良同志任景德镇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维明同志任景德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
免去张华勐同志景德镇市公安局城市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于辉耀同志景德镇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8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