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法治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法治公安建设总目标,全面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法治公安队伍。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5 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建立完善机制。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并要求各执法办案部门“一把手”切实抓好执法质量,真正将执法责任制落实到位;结合实际制定执法考评月通报、季点评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为保障法制人才建设,出台《景德镇市公安局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运用办法(试行)》,鼓励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民警给予8000元奖励,取得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的民警予以个人嘉奖,并优先考虑调整工作岗位、提拔重用。
(二)加强执法培训。通过学习公安机关在各类执法工作中常见问题和工作思路,切实提升全市公安民警掌握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今年以来,共开展执法培训25次,参加人数 2183人;
(三)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及全市接报案中心建设工作。全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在软硬件设置上,按照省厅要求基本配备齐全,在扩展功能上,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存在着不足之处。根据省厅近期落实电子签名捺印工作要求,计划增配50台设备,已在政府采购卖场进行采购,等待安装调试。截至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数7个。全面完成县级公安机关接报案中心建设工作。以接报案中心运行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受立案归口管理制度,落实《景德镇市公安机关受立案工作规定》,高效运行指挥中心、法制、督察等部门联合警情巡查监管工作机制,坚决杜绝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等执法不规范问题。今年5月以来,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督导等方式,对全市县级公安机关接报案中心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推动,与各单位一把手面对面座谈,详细了解各县级公安机关中心建设进展情况及工作推进面对的难点,并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对中心选址、运行机制、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交流探讨,提出建设意见建议。各单位高度重视接报案中心建设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全市共有7个县级公安机关,目前已全部完成建设,并已全部实现接报案场所接报案全流程视音频同步记录、人员配备,保障中心顺利运行。
(四)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周巡查、月通报、季点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常态化开展网上督察,持续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警综平台和执法监管平台开展常态化巡查监督,对疑似有案不立、有案不受、办案超期情况进行精准筛选、智能预警、实时推送、跟踪督办、彻底整改,建立微信督办工作群,下发巡查通报7起,网上巡查警情351起、巡查刑事案件121起、巡查行政事案件数123起,网上发现问题数228个。
(五)重点加强突出和新型违法犯罪打击整治。进一步强化打击违法犯罪的专业化能力。一是全面深化网络安全斗争。二是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上增质增效。扎实推进“飙车炸街”“酒驾醉驾整治”“一盔一带”等专项整治,查处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头盔71478起,酒驾3318起(含醉驾451起 ),客车超员533起,货车超载1898起,疲劳驾驶322起,有效遏制了交通违法势头。同时,深入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治理,整改部级督办道路隐患14处、省级督办隐患21处、市县级隐患45处,今年全市发生道路交通亡人事故同比下降20.69%。2024年全市刑事案件立案3683起,其中刑事拘留1898人、取保候审1064人、逮捕1217人、监视居住26人、起诉848案;受理行政案件9762起,其中行政拘留3280人。
(六)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及便民环境。全面加强同涉外企业沟通对接,在邀请外国专家来赣、现有外国专家、艺术家停(居)留等方面,提供缩短来赣审核时间、延长停(居)留时限等政策支持和帮助,为相关企业的发展提供便利。我局出入境管理处荣获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服务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同时,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为新办企业和个体户及农业合作社免费刻章,共减负100余万元。营造高效的便民环境。聚焦民生关切、回应人民期盼,着力推出新一批便民利民新举措,派出所综合服务、“一照通用”被列为全省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试点”。“一照通用”改革,实现了公安政务服务人像照片共享复用。针对网约房增多带来管理漏洞和安全风险,搭建了网约房和出租屋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三是营造清朗法治环境。率先在全省实现网上考评和网上巡查工作,实现了执法考评全覆盖、常态化、长效化。制定印发《景德镇市公安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从服务企业、打击涉企违法犯罪、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等方面,全面提升公安机关便民利企工作水平。深入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量评查案件351起,梳理涉企案件问题数244条,并根据我市涉企案件存在的普遍性、共性的问题,制定6项涉企案件工作制度。
(七)上一年度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针对上一年度的存在问题,由法制部门牵头对各执法办案部门进行不定期案件抽查;扎实开展日常监督和执法质量巡查,针对查摆出的执法问题进行跟踪;下发《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有案不接”“有案不立”“挂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执法主体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民警法治意识不强,难以适应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个别民警存在对于执法信息系统应用以及一体化办案、移动办案、电子签名捺印等配套设备应用能力不足的问题,难以适应执法办案信息化、数字化发展要求。
(二)执法办案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落实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执法办案的程序等水平有待进一步挖掘。
(三)执法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精细精准。“两级架构监管、公安业务警种执法监管机制运行不够顺畅。
(四)学法用法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有待强化。学习内容的法治主题不够突出,对基层民警普遍反映的执法难点问题、制约执法办案高效率运作瓶颈性因素,以及新形势下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的法律研究有待加强;办案民警普遍对法律法规、执法指引缺乏深入系统的学习,影响执法办案质量,特别是在处置突发、敏感案事件和防范打击新型违法犯罪时,运用法律手段的能力水平不足。
三 、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建设机制。作为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落实,突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法治建设中,我坚持对全局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各项事务,推动全局切实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2.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法治责任保障。细化了全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把法治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全公安机关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坚持高标准,规范决策推进依法行政
1.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都在充分论证评估、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研究后实施,不搞一言堂。
2.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五公开”要求,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公开发布机构概况、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等信息。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聘请4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诉讼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推进我局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我局制定出台了《景德镇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对法律顾问的聘用条件、工作职责、因履职需要而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及解聘情形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有效督促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公正、廉洁、高效履职,确保法律服务质量。
(三)坚持高质量,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根据“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落实承接工作,确保衔接到位、运转正常。积极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全面推行“证照分离”,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执法流程图、执法服务指南以及新颁布、修改、废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通过局门户网站等进行事前公示;对行政处罚决定原文和摘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政务网进行事后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率达到100%。
3.推行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每个执法中队均配置了执法记录仪,鼓励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动态记录。
4.严把重大执法法制审核关。加强案件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须经法制机构对案件的事实、证据、依据、程序、处理情况逐个审核。落实审核主体,明确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凡涉及重大行政执法事项的集体研究审核决定。严格对照“两法”衔接要求,深化与检、法及行政执法等部门合作。
(四)坚持高水平,推动普法工作走向深入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年初我们就结合市委、市政府普法工作要求和全市公安机关工作实际,制定了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年度普法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推进年度普法工作,确保“八五”普法顺利收官。
2.明确重点,全员学法。为更好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制度,同时,我们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重点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学法。严格按要求审核年度学法计划,并及时予以印发。每月集中组织1至2次“法治大讲堂”活动,多次聘请法律顾问和相关业务人士进行专题辅导;督促相关人员每年完成不少于50小时的法律法规自学。健全并落实部门负责人办公会议学法制度,进一步形成浓厚学法氛围。
(五)健全行政权力监督机制。
1.围绕案件受理抓应诉。健全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按照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
2.围绕外部监督抓评议。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督查、信访部门执法监督,对群众举报及案件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执法监督。
四、有关意见建议
(一)加大辅警保障力度。目前我市辅警工资未达到公安部提出的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0%的标准,与兄弟地市相比,辅警薪酬待遇也相对较低。希望市政府及财政部门予以支持,逐年增加辅警专项经费和辅警薪酬待遇。
(二)加快大数据信息化建设。公安大数据信息化建设纳入了2024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目前,该项工作进度缓慢,制约了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推进,建议从市政府层面加快推动该项工作。
(三)加强隐患路口改造。按照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三个一律”工作要求,2023年公安交警部门对三处省政府督办隐患路口(分别是浙江路第二小学路口、景德大道与童宾路交叉路口、金岭大道机场路口)进行了整改。但目前整改费用仍未拨付,由于缺乏资金保障,严重制约了其他隐患路段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2025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能力建设。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运行,继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好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全局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服务作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和法治公安建设。强化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常态化落实学法考试制度,鼓励民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加强各类考试结果运用。
(二)进一步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依托新建成的执法办案管理主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在用足用好执法巡查、执法质量考评等现有制度的基础上,深化数字化办案、强化智能化监管,把数改成果运用到法治建设上。
(三)进一步规范现代办案模式。引导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明法释理,在行政处罚、刑事强制措施手段上依法多样,确保在依法的前提下,将人性化执法贯穿于整个行政执法过程。积极落实行政快办、刑事快办机制,切实提升行政刑事办案效率。
(四)进一步凝聚内外执法监督合力。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统筹监督、法制部门审核监督、业务警种执法监督、办案单位日常监督作用,加快形成有机衔接、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大监督格局。
(五)进一步融入公安改革大局。在规范运行执法办案管理分中心的同时,加快推进主中心建设,坚持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高效能协同。